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标题: 长春西派府物业费收费过高
长春西派府商铺物业费为5元/平方米。同公司其他商铺/住宅物业费最高为3元/平方米,同位置周边小区物业费均不超过3元/平方米。这是不是物业在乱定价。催交物业费电话中工作人员直接威胁业主,不缴纳物业费直接起诉,限制消费征信拉黑等,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利恐吓业主。该小区(长春西派府)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什么迟迟不能通过?望有关部门介入进行详查及解答疑问?
2024-12-22 04:29:18

您好!

您通过局长信箱就有关长春西派府商铺物业费的反映已收到。现答复如下:

    根据《吉林省定价目录》规定,商铺物业费不在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内。对于您反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,建议您向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反映。
回复单位:长春市发改委


2024-12-23 15:05:55
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 吉林省政府吉林省政府 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下载APP查询转供电详情

价格监测

关闭